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馆务公开

  平山县文化馆始建于1950年(始称人民文化馆),是县政府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,与平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合署办公。馆址位于平山县城益民东路7号,编制25人,占地面积700平方米,建筑总面积940平方米,现有馆舍分别于1960年和1978年建成。(因业务需要,经上级协调体育中心2300平米为文化馆免费开放使用)。经过70余年发展,平山县文化馆已成为全县艺术门类较为齐全、文化服务功能较为完备的群众文化工作组织、指导、培训、辅导、调研机构。全馆设戏曲、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美术、摄影、非遗等艺术门类以及多功能厅、展览室、辅导培训室、舞蹈排练室、娱乐活动室等开放设施。
 
  近年来,适应新时代发展,在县委、县政府和县文广体旅局领导下,文化馆积极开展免费开放工作。辅导培训方面,每年举办舞蹈、器乐、声乐、书法、摄影、戏曲等培训班,年接纳群众6000人(次)以上,年培训各类艺术人才达1200人(次)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,截止2020年9月底,已申报列入河北省非文化遗产名录13项、石家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项,列入平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9项,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6个。每年辅导培训农村、社区、机关、企业业余文艺队30余支,建设有8个农村文艺辅导基地。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50余场(次)。平山县文化馆坚持守正创新、繁荣群众文化,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群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,为“文化惠民”、“文化强县”作出了极大贡献。